政院版溫減法 關鍵項目全空白

中國時報 2008.04.28  顏瓊玉、林倖妃/台北報導


 因為國際政治因素,台灣未能參與「京都議定書」(Kyoto Protocol),雖然被排除在二氧化碳減量的國際機制之外,但台灣未置身事外,行政院早在兩年前便將「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」送進立法院審查。不過,草案對關鍵的減量目標、基準年、排放權核配、交易機制等,全部空白,也因此造就環保、企業、政商等各路人馬有搶進空間。

 台灣一年排放多少二氧化碳?根據溫減法,政府必須在整體盤查、登錄,建立查證、排放量核配,以及交易制度後,制定出一個總量,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,進而訂出減碳目標。在此原則之下,有人開始討論核配該有償還是無償,對象是既有企業和未來企業。舉例來說,一家已經經營廿年的企業,經過調查,政府決定核配一萬噸二氧化碳給它,但有人主張,碳是公共財,這家企業應該向政府買這一萬噸(有償),並抨擊無償核配是圖利「既得利益者」。

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不贊成無償核配給現有企業,她舉德國燃煤電廠為例,表示經估計電廠未來四年內,光靠配額進行碳交易,就可獲得近新台幣七千億元的暴利。

 產業有舊有新,前民進黨立委王塗發提出的溫減法版本即主張政府需保留十五%配額提供新興產業之需,而且採用公開拍賣方式賣出,所得繳庫。

 假如所有產業都得到配額,在交易機制建立後,減碳有成的企業可以把未用的碳賣給「不夠用」的企業,交易應運而生,現在已經搶進的碳交易管理公司,未來將有收購、哄抬的空間。

 朝野立委四月十六日審查溫減法時即為使無償有償核配、政府應保留多少額度,以及是否要建立交易機制爭辯不休。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持「最高標準」,主張碳為公共財,應該百分之百有償核配,否則未來由誰決定新興產業的配額,「我相信公務員,但不信任政治人物!」

 行政院版留下「太多空白」,民進黨前立委王榮璋譏笑,這充其量是一部「盤查法」,稱不上減量法。田秋堇也說,環保人士期望它是「會咬人的老虎」,但實際上是「啞巴老虎」,根本不會叫。

 黃淑英表示,既然準總統馬英九都贊成課徵能源稅,衛環委員會就應該召開公聽會,讓社會充分討論,等馬英九五二○上任再做決定,比較公平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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