碳權買賣 台灣未公開募集

2008年05月20日 星期二 蘋果日報


投資當心
為減緩地球暖化、符合全球減碳標準,簽署《京都議定書》的各國及不同產業都有二氧化碳排放標準量,若有超過情形,須從交易市場購買更多的二氧化碳額度,從而建構國際間碳交易機制,交易者須為大型機構法人,國際間陸續有幾家公司向投資大眾募及碳基金,進行碳權買賣交易。由於投資門檻高,交易制度複雜,在台灣並未公開募集,只有少數外商銀行以結構債或私募基金方式,開放給VIP客戶。



散戶不適合投資
AIG友邦投顧董事長楊智雅指出,台灣的法規規定,私募基金必須要由投信發行,且每檔基金的參與人不可超過三十五名,也不可公開募集。至於海外的私募基金則要由台灣的銀行、券商、投信投顧代理才可在台銷售,同樣受限三十五人的規定。
這種私募基金不可公開募集,基金相關資訊自然也就不用對外公開,楊智雅提醒,私募基金產品特性與操作策略較複雜,有些投資標的甚至變現性低,且資訊不夠透明,「除非是對於基金操作或是該投資標的頗有認識的自然人,否則一般散戶並不適合。」投資人對於以個人或是海外公司名義來台招募的私募基金,應多加留意是否已在台灣註冊,以免受騙上當。
記者李亮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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